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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的工作需要,经11月4日召开的民盟南宁市委会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任李德仁同志为民盟南宁市委会宣传科科长,免去其民盟南宁市委会社会服务科科长职务;
任覃紫斌同志为民盟南宁市委会社会服务科副科长,免去其民盟南宁市委会宣传科副科长职务;
任黎安宁同志为民盟南宁市委会宣传科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民盟南宁市委会组织科副主任科员职务;
任戴霖同志为民盟南宁市委会组织科科员,免去其民盟南宁市委会宣传科科员职务;
任尤扬同志为民盟南宁市委会宣传科科员,免去其民盟南宁市委会办公室科员职务。
民盟南宁市委会
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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